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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怡心苑托老中心土地供应问题!最新回复来了!

发布更新时间:2019-11-1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章贡区怡心苑托老中心土地供应问题”,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了回复。原文如下:为支持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发展,赣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章贡区怡心苑托老中心土地供应问题”,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了回复。

  原文如下:

  为支持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发展,赣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5]4号)。该文件第七条第三点指出,可采取划拔、出让等方式供应民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对协议出让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价格,基准地价已覆盖的地区,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別相同用途基准地价的70%比例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基准地价未覆盖的地区,按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确定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同时,赣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22号),第十九条指出,对协议出让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价格给予优惠。近期,从中央到地方都反复强调并出台政策,鼓励支持养老事业发展。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怡心苑托老中心土地供应价格的确定建议采取综合平衡办法制定:一是综合考虑基准地价覆盖内和覆盖外,以及基准地价是商业用地价格和工业用地价格,参照周边养老用地价格出让。二是考虑参考现行章贡区杨仙岭及水东金秋养老院(工业用地价格并配套开发用地)的出让价格。综合上述意见,我中心建议怡心苑土地协议出让价格为15万元/亩;也可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国家应交纳的有关税费之和作为出让价格。

  2012年6月20日市国土局己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按照市国土局征地公告要求,章贡区政府曾成立了项目征拆小组,各项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已经就绪,但一直未能土地收储到位,致使项目几年来都无法推行。

  针对上述情况,我中心请求市政府督促章贡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1:尽快启动收储,完成征地拆迁,推进养老项目的土地供应。2:尽快明确怡心苑托老中心土地供应价格。妥否,请回复。

  章贡区怡心苑托老中心

  2019年9月4日

  自然资源局回复: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章贡区政府于2005年拟通过引进客商投资的方式兴办章贡区怡心苑托老中心项目,章贡区民政局于2005年7月出具《关于同意筹建赣州市章贡区怡心苑托老中心的通知》(区民字﹝2005﹞31号),明确该项目选址于水西镇桑元下,属于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原市规划建设局于2005年12月办理了该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5-湖边水西-第001号),载明该项目具体选址在章贡区水西镇赤珠村三组,建设规模26670.15㎡。项目用地已于2006年12月由原市国土局报经省政府批准完成土地农转用及征收审批。

  2012年4月19日,章贡区政府向原市国土局行文《关于商请办理章贡区怡心苑托老中心国有土地协议出让手续的函》(区府函﹝2012﹞5号),根据此函,原市国土局于2012年6月20日下达该宗地征收土地公告。2015年8月,原市国土局向市中心城区建设指挥部呈文《关于怡心苑托老中心土地收储问题的请示》(赣市国土资文﹝2015﹞47号),报请市中心城区建设指挥部将该宗地补列入2015年土地收储计划并下达拆迁计划,由章贡区政府负责实施该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并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征拆并交地。市中心城区建设指挥部于2015年9月向章贡区政府下发了《关于怡心苑托老中心用地征地拆迁任务的通知》。

  经与该项目属地章贡区水西镇政府对接了解到,该项目用地范围涉及10栋房子、2家企业、400余穴坟墓的拆迁,拆迁工作量较大;同时项目用地属章贡区水西镇和开发区湖边镇的“插花地”,两边村民对界址存在争议,拆迁工作难度较大,故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工作暂未有实质性进展。

  二、存在问题

  (一)该项目是由章贡区政府招商引进,并且已经签订项目合同,存在招商合同履约不到位的问题。

  (二)该项目土地征地拆迁工作未落实,后续土地收储、供应等工作无法实施。

  三、处理情况

  1.我局将书面函询章贡区政府对该项目的处理意见,届时将把意见及时反馈给您。

  2.关于启动土地收储的问题。完成征地拆迁是开展土地收储、供应工作的前置条件,我局将积极督促并配合章贡区政府开展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拆迁后,及时按程序实施土地收储、供应工作。

  3.关于明确土地供应价格的问题。原市国土局2015年8月在给章贡区怡心苑托老中心《关于尽快解决章贡区怡心苑托老中心土地供应等问题的回复》中已明确“待该宗地完成征地拆迁,办理收储入库,达到“净地”条件后将依法依规公开出让,你中心可通过参与竞买,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公开出让的起始价以依法评估结果为准,最终成交价格视公开竞拍结果而定。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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