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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八种行为将被严查

发布更新时间:2019-08-0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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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讯(记者杨碧玉通讯员王纪洪)今后,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哄抬房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相关单位串通操纵市场租金价格等行为,将被严查。8月5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促进房地产租赁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省将严肃

  江西日报讯 (记者杨碧玉 通讯员王纪洪)今后,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哄抬房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相关单位串通操纵市场租金价格等行为,将被严查。8月5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促进房地产租赁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省将严肃查处和取缔一批“黑中介”。

  租赁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违规收费、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断水电、言语恐吓等行为驱逐承租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八种行为,将在本次专项整治中被重点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中介机构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其网上签约权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将被依法清出市场。

  8月底前,各市、县住建(房管)部门组织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自查,及时将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开。同时,各地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租赁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中介人员实名服务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将挂牌督办。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还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机制。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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