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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启动 赣州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发布更新时间:2019-08-0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切实解决年满18周岁后的孤儿继续就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日前,由省民政厅实施的2019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启动,即日起,赣州市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儿

  为切实解决年满18周岁后的孤儿继续就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日前,由省民政厅实施的2019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启动,即日起,赣州市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由福利机构向所属民政部门申请。

  据悉,“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主要是,入学前户籍在本市,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就读于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将按月或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至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我市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孤儿宣传告知相关情况,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家庭巡访等方式主动了解社会散居孤儿就学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助学工程,力保“应助尽助,一个不漏”。符合条件的孤儿助学申请受理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报至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孤儿身份、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助学工程。(曾丽 王玲 记者陈少芬)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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