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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全知晓!惠及全市近88.5%的纳税人!

发布更新时间:2019-03-1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前端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更为明显的降费是顺应人民群众和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也是推动形成稳定积极预期的重大举措。2019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发布后,部分纳税人对于如何同时享受小微企业各项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更为明显的降费是顺应人民群众和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也是推动形成稳定积极预期的重大举措。2019年1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发布后,部分纳税人对于如何同时享受小微企业各项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存在疑惑。

  为帮助广大纳税人更准确地掌握好这项政策,3月12日,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联合召开的赣州市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减税降费有关工作,以及今年赣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政策特点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在2018年及以前年度减税降费的基础上,2019年中央将研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除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二是深化增值税改革,明显降低实体经济增值税税负;三是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

  2019年1月18日,中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率先出台。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四项减税政策:一是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二是大幅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三是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六税两附加”。四是扩大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赣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全知晓!惠及全市近88.5%的纳税人!

  国家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出台后,根据中央授权,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于今年2月2日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按照中央授权的最大幅度即50%,江西省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附加”,即: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总体上看,此次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主要有两大亮点:

  一是力度大。此次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前所未有,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小型微利企业“年所得减按50%计入年应纳税所得额,并执行20%税率”的优惠政策以来,历经6次提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才提高到2018年的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而此次提标是直接由100万元以内提高到300万元以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也由原来的月销售额3万元以内大幅提高到10万元以内。同时,考虑地方财力差异,中央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等“六税两附加”。为充分释放减税红利,省里明确按50%的最高幅度顶格减征。此外还将优惠政策实施时间追溯自2019年1月1日起。

  

赣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全知晓!惠及全市近88.5%的纳税人!

  二是政策实。这次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实打实、硬碰硬,企业获得感强。一是大幅度拓宽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小微企业标准高值衔接。我市小规模纳税人占全部增值税纳税人的88.5%,也就是说,政策实施后,全市将有近88.5%的纳税人受益。二是增加优惠税种。将小微企业优惠税种由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8个税种和2项附加。三是扩大免税受益面,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月销售额10万元。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也是直接提高标准、放宽范围。

  

赣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全知晓!惠及全市近88.5%的纳税人!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的新闻发言人表示,随着减税降费政策逐步落地,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信心。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问一:近两年,国家给予小微企业较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税负不断下降。请问新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此前相比有什么具体变化?

  答:一是覆盖面扩大。政策调整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门槛有三条: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是工业企业100人以下,其他企业80人以下;资产总额是工业企业3000万元以下,其他企业1000万元以下。这次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将上述三个标准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和5000万元,意味着有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二是优惠力度加大。政策调整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新出台的政策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小微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降低了一半;对年应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降低50%以上。

  举个例子说明: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75万元),新的优惠政策出台后,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则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其所得税少交50万元,税负大幅减轻。

  问二:这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确实是给纳税人的一个“大红包”,请问纳税人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享受此次减免优惠呢?

  答: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让改革红利最快速度、最大程度惠及纳税人,税务部门从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和便利办税措施,不仅政策实打实,操作也简易可行。特别是便利办税方面,对纳税人来说,采取“申报即享受”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以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以前需要按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而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减少了三分之二)。税务部门还将在各个办税服务场所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服务制度,用实实在在的便利度,不断增加纳税人的获得感。

  问三:请问已依法享受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此次新出台的普惠性减免政策?

  答:已经享受了原有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税费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以资源税为例,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矿产品实行资源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赣财法〔2017〕36号),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尾矿提取的矿产品,资源税减征50%。在此基础上,按照本次新出台的进一步对资源税减征50%的普惠性减免措施,资源税减免幅度达到75%。

  问四: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扩展了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请问初创科技型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是什么?此次政策有什么调整?

  答: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调整前,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主要条件包括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等。此次调整将享受创业投资税收优惠的被投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与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享受投资抵扣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

  问五:这次普惠性税收减免主要是针对小微企业的,想请问一下,有些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已经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来享受此次有关税收优惠?

  答:我们知道,在2018年5月份以前,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大致为三个,工业企业50万元以下、商业企业80万元以下、营改增试点企业500万元以下。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并允许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次提高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对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即可享受免税政策。

  这里需要注意3点:一是选择登记范围扩大的问题。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的纳税人,涵盖了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是年销售额的计算问题。年销售额以持续经营期间计算,即转登记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累计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与我们的公历年度不同,(它可能是跨年度的);三是再次选择登记问题。曾在2018年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在2019年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说2019年只能选择登记1次。四是转登记纳税人为出口企业,该企业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的货物劳务,在其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仍然可以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和办理退(免)税相关事项。

  问六:今年3月5日,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已明确了今年下调增值税税率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请问是否可以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年与此前相比有什么不一样呢?

  答: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二是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三是要确保减税降费落实到位,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

  前期,在降低增值税税率和降低社保费缴费比例这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部分措施,起到了较好的效果。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文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17%和11%两档税率统一下调一个百分点,分别调整为16%和10%。2016年,经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文授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全省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阶段性降低至19%,并于2018年明确延长政策期限。落实该两项政策,2018年5-12月全市共减少增值税收入4.6亿元,减少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7亿元。

  从报告中明确的减税降费措施与往年相比可以看出,与年初已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政策特点一样,今年降的优惠力度明显加大,企业的获得感也将明显增强。下一步,财政部、人社部、税务总局将会下发文件明确有关具体事项,我们也在积极跟踪,争取及时将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实习生胡榕 记者温居林)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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