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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与青海8市州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即日起执行

发布更新时间:2026-05-2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25日发布通知,青海省各城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享有与本地职工同等权益。目前西安已与17城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观点网讯:5月25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与青海省各城市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

  根据通知,青海省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购买自住住房,可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享有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此次覆盖的青海省城市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和玉树州等8个市州。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目前西安已与17个城市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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