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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第九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5月16日开始申请

发布更新时间:2025-05-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手机阅览本文

  根据《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第九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分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中心城区第九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将于5月16日启动申请,申请人可于5月16日9:00-5月26日17:00登录“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http://ganzhouzhubao.com/)”或微信小程序“赣州住保”进行线上申请。

  申请人应在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下同)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录用(聘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列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赣州市人才政策清单(2023年修订版)》和当年度执行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可享受人才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详见附件)。

  本批次房源分布在40个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小区,共计1619套,小区分布和房源套数等信息详见附件。房源明细和户型图可登录“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进入“业务指南一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实物配租”进行查看。

  5月16日-6月5日,市委人才办将对人才类别(层次)进行审核,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结合大数据审核结果和人才类别(层次)认定结果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6月5日前线上公示5日历天,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于6月18日前完成摇号分配。

  温馨提示:为避免截止时间节点出现系统拥挤或登录账号发生问题无法及时处理,请各申请人、用人单位提前登录个人账号和用人单位账号检查账号是否异常,尽早提交申请并进行初审。

  附件: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第九批次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申请分配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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