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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公积金贷款仍需双方共同偿还

发布更新时间:2025-04-1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近日,章贡区市民李先生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离婚后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划分问题,引发市民对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热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此作出明确回应: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双方仍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且贷款未结清前均不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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