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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市:暂停实施购房补助

发布更新时间:2024-10-2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兰溪市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政策资金用尽,即日起暂停执行,总额达1000万元。

  观点网讯:10月27日,浙江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根据《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购房补助政策》(兰促房办〔2024〕2号)文件通知要求: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享受相应购房补助,补助资金总额10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或政策执行时间到期截止。目前补助资金总额已达到限额,现将暂停情况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起,在我市范围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再享受该文件规定的购房补贴。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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