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国内房产要闻 » 正文

内江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等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更新时间:2024-07-2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额度不超过90%账户余额,同时延长“组合贷款”政策,以支持住房消费,缓解购房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观点网讯:7月24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满足职工购房贷款资金需求、缓解购房经济压力,新增或延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具体包括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政策,延长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政策执行期限。

  新增政策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在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基础上,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取方式,但两者只能选择其一。首付提取条件包括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购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查封冻结、最近12个月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等。政策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且不超过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此外,原定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的“组合贷款”政策将延续执行,以进一步促进内江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如有上级新规定,将从其新规。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关键作用,支持保障住房消费,满足广大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缓解购房经济压力。通过新增首付提取政策和延长“组合贷款”政策执行期限,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十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