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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出台相关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推动农业融湾及绿色直采基地创建

发布更新时间:2024-06-1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近日,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赣州市农业融湾及绿色直采基地创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5年)》,对注册地在我市,获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供深菜篮子基地、“圳品”农产品以及建设深圳农场、京东农场、盒马村、天猫基地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

  根据管理办法,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是:获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供深”菜篮子基地、“圳品”农产品,同一个经营主体新认定1个奖补5万元,再认定1个奖补2万元,奖补不超过3个;建设深圳农场,同一个经营主体新认定1个奖补5万元,奖补不超过2个;建设京东农场、盒马村、天猫基地,同一个经营主体新认定1个奖补10万元,奖补不超过2个。同一个经营主体,农业融湾及绿色直采基地年度创建奖补累计不超过50万元(含县级奖补)。

  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的申报、审核按照“项目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核、公开公示、资金下达”等程序进行。对经营主体注册地和生产基地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在生产基地所在县(市、区)申请奖补。同一申报主体以同一名义(项目)在县级获得财政奖补后又申报市级奖补资金的,不重复享受市县奖补资金。本办法有效期两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5年12月31日截止,每年视情况开展1次至2次奖补,奖补项目只针对当年项目,不得跨年申报。(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吕瑛)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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