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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 支持打造对台贸易枢纽

发布更新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通知》从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5个方面提出14项措施。

  观点网讯:1月8日,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从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5个方面提出14项措施。

  具体来看,一是支持福建扩大对台开放合作。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支持福建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福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

  二是支持福建对台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福建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新业态。

  三是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深化闽台产业融合,助力福建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支持福建对台合作平台建设。

  四是助力在闽台企融入国内大循环。推动福建内外贸一体化建设,支持在闽台企申报老字号,支持福建对台会展交流。

  五是促进重点区域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区密切与金门、马祖贸易往来,加强与金门、马祖合作开展园区建设。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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