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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凉:新购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从2024年1月1日起,平凉范围内缴存职工购买平凉市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认购书)后,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结清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观点网讯:日前,甘肃平凉市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和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两项政策,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平凉范围内缴存职工购买平凉市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认购书)后,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结清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经核查家庭成员在购房地无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

  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结清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经核查家庭成员在购房地有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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