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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认房不认贷 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通知》提及,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区购房所在地、县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观点网讯:近日,西藏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楼市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提及,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区购房所在地、县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同时,加大对多孩家庭购房支持力度。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家庭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时,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购买第三套时认定为二套住房。

  《通知》也指出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对在我区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西藏金融机构一般商业性贷款利率加点20BP的政策执行。

  另外,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对新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优质地块,积极试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对试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项目,依法享受现行国家和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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