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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姜堰区:鼓励“换新购”、实施房票安置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12月8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鼓励“换新购”、实施房票安置。监管资金账户冻结后仍可支付退房款、工程款等。

  观点网讯:12月8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文件要求,实施房票安置。统一建立房票购房房源库,对于征收搬迁、集体土地项目已搬迁未安置的住户,鼓励选用房票安置方式并给予安置奖励,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

  文件提出,探索人才共有产权房。鼓励国有企业在其新建的商品住房中建立“人才房源库”,采取租售并举的方式,支持人才自行选择购买50%、60%或70%比例产权,与国有公司按出资比例形成共有产权。

  文件还提出,强化司法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建设工程款债权人、材料款债权人、租赁设备款债权人等请求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支付工程建设进度款、材料款、设备款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或者购房人因购房合同解除申请退还购房款,经住建部门审核同意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支付,并将付款情况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最后,优化费用收缴支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20%优惠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物业维修保证金可通过购买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或保函代替;供水、供电、燃气等公用企业施工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比例不超过30%,进场前不超过总额的70%。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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