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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马尾:鼓励国有企业提供教师购房专享折扣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鼓励马尾国有企业对在职在编(含参聘)教师购买开发的马尾区内商品房提供教师专享折扣,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并予以公布。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育人才购房补贴有关待遇按照《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执行。

  观点网讯:12月5日消息,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尾区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的通知”。

  其中,鼓励马尾国有企业对在职在编(含参聘)教师购买开发的马尾区内商品房提供教师专享折扣。

  通知提到,完善教师教科研保障和奖励机制。鼓励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参照市级政策对获奖者给予相应奖励。建立马尾区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机制,委托省、市专家团队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分别予以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的奖励。

  助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与国内教育学会、部属师范院校、知名教师进修学校交流合作,启动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完善马尾区与知名中小学、幼儿园交流进修渠道。十四五期间重点遴选组织10名优秀校(园)长、书记赴国内知名中小学、幼儿园跟岗研修;136名区级骨干培养对象实行导师跟岗带教;加强对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专项培训班进行辅导,定期邀请名校校长、教师来马尾交流,打造一支高水平、高质量、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鼓励教师学历提升。区属学校在职在编(含参聘)教师参加学历提升等教育培训项目,且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职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在相关证书取得后,由船政教育基金会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搭建名师示范引领平台。加强区级名师工作室建设,以教学改革前沿问题研究为引领,以领衔名师为核心,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营造浓厚教科研氛围,创新优秀教师成长模式,打造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团队。区级设立名师工作室20个,每个工作室聘期三年,每年根据工作需求,下拨每个工作室不超过5万元运行经费,用于支持其“出成果、出人才、出经验”。

  加大课题研究支持力度,每年对教师承担的市级及以上、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进行资助,其中市级及以上重点课题每年5项以内,每项资助2万元,区级重点课题每年15项,每项资助1万元。市级及以上一般课题每年10项以内,每项资助1万元,区级一般课题每年40项,每项资助0.5万元。单位资助课题每项资助6000元,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保障。市、区教育科研专著资助项目每项资助5万、3万元。

  此外,实施银龄教师计划,充分挖掘退休教师优质资源,调动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创新岗位管理办法,拓宽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在原有中小学(幼儿园)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增设2%的动态调整比例,用于引进人才、轮岗支教、自主招聘、名师培养等。针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农村学校累计任教满25年以上的教师,不受原有岗位比例限制,采取“定向评审、定向使用”评聘。

  同时,保障教师福利水平。鼓励马尾国有企业对在职在编(含参聘)教师购买开发的马尾区内商品房提供教师专享折扣,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并予以公布。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育人才购房补贴有关待遇按照《马尾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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