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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目前管理人已收重整投资人款项共8.04亿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7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观点网讯:12月1日,*ST广田披露关于重整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2023年7月25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25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17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23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公司、管理人分别与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

  2023年11月28日,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近日,重整投资人特区建工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77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2023年11月30日,特区建工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拟受让转增股票对价款567,648,204.00元。2023年12月1日,前海基础方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拟受让转增股票对价款196,40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投资人款项共804,048,204.00元(含履约保证金),其中:特区建工已支付577,648,204.00元,前海基础方已支付206,400,000.00元,高新投集团已支付10,000,000.00元,中原信托已支付10,000,000.00元。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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