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生活资讯 » 正文

网友反映:赣州一店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售卖食品!

发布更新时间:2023-11-2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网友在问政赣州反映:西津路21-9号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售卖食品

  网友反映:章贡区解放街道西津路21-9号菜鸟驿站,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售卖辣条,豆巴子,脐橙等食品,菜鸟驿站本身快递就很脏还和食品混放售卖,有食品安全隐患。他们这样售卖是否合规?入不合规请安排人员对该店进行处理。

  官方回复:一、诉求人诉求

  诉求人诉求西津路21-9号菜鸟驿站,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售卖辣条,豆巴子,脐橙等食品的行为,菜鸟驿站本身快递就很脏还和食品混放售卖,有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认为不合理,诉求安排人员对该店进行处理

  二、处理情况和意见

  1.经我分局工作人员前往西津路21-9号菜鸟驿站,责令菜鸟驿站立即停止在店内销售食品的行为。菜鸟驿站工作人员已把辣条,豆巴子等预包装食品收起,并把用于摆放销售食品的架子拆除,店主讲脐橙是季节性的自家果园种的农产品,拉到菜鸟驿站打包发货。

  2.经营菜鸟驿站是不用办理营业执照的,只要去邮政备案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我局工作人员还建议如要销售食品,就另租店面办理好证照经营。

  3.我分局工作人员已向诉求人说明调查核实情况,如诉求人认为该公司具有违法行为,建议诉求人保留相关证据材料拨打0797—12315进行举报或向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反映,其表示知晓,并对处理结果满意。

责任编辑:夏天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