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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现代化 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

发布更新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推动我市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千亿级产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为推动我市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千亿级产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现代化产业链为目标,以锂电新能源、氟盐新材料等行业为重点,跟踪培育未来新能源行业,持续延链补链强链,补短板、锻长链、优结构、立长远,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增强我市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着力铸链补链延链强链,巩固夯实产业基础,加快推进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力争实现产业链条进一步健全、产业规模进一步做大、龙头企业进一步壮大、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快四个高质量发展目标。

  ——产业链条进一步健全。全力构建涵盖从锂矿、萤石矿采选冶、锂电二阶材料、锂电一阶材料、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整车到废旧电池、锂、钴、镍、锰材料综合回收(梯次利用)的锂电全产业链集群。深度挖掘我市氟盐新材料产业发展优势,打造萤石资源、氢氟酸、电子级氟化物、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的氟盐新材料产业链,配套支撑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产业规模进一步做大。到2026年,力争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2500亿元。其中锂电池及配套生产企业营业收入达2000亿元,氟盐化工生产企业营业收入达400亿元,锂矿资源开采达到一定规模,实现部分原矿本地自给,萤石矿资源规范开发利用。

  ——龙头企业进一步壮大。到2026年,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力争培育营业收入达10亿元企业50家,营业收入达50亿元企业24家,营业收入达100亿元企业6家。推动3家企业上市。

  ——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快。依托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江西理工大学、孚能科技、耀能新能源、腾远钴业、中科锂业、石磊集团、中氟化学等一批创新研发平台和龙头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

  三、主攻方向和发展路径

  (一)锂电产业链。按照“矿配应用端、优先中高端、完善产业链”发展思路,坚持“全市一盘棋”原则,加快对全市含锂矿产资源全面整合。加大现有、潜在锂资源整合力度,加强采矿与提锂工业项目研判及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用能、环评等审批事项的监管。在我市开采的锂矿资源须在市内加工至锂电二阶材料产品(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等),同时大力引进锂电一阶材料(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生产企业,推动在赣州市域内消化锂电二阶材料产能。支持锂矿资源优先配给生产整车、锂电池(电芯及电池组)、锂电一阶材料等产业链中下游应用端和中高端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做大做强钴盐、电解液等材料及电池回收等优势环节,补齐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等环节短板。

  (二)氟盐新材料产业链。按照“资源集约化、产业链式化、产品终端化”发展思路,统筹全市萤石资源规范开发利用。推动萤石资源向市、县级国资平台公司集中,向氟盐新材料产业集中,努力打造萤石资源、氢氟酸、电子级氟化物、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的氟盐新材料产业链,配套支撑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光伏产业链。以爱康光电、三晶电气、赣悦新材料等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涵盖电池片、组件、光伏玻璃、逆变器等领域,以产品应用推广带动产业招商落地。

  (四)其他新能源产业链。

  ——钠离子电池。支持孚能科技等龙头骨干企业聚焦降低电池成本和提高安全性,发展钠离子电池,加快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

  ——其他新型电池。支持纬景储能发展液流电池产品,提高能量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推动规模化应用。依托和润宇(奥沃森)、江西天能等铅蓄电池龙头骨干企业,发展适用于大规模储能的电池。培育发展氢能(氢燃料电池),重点引进拥有制氢、储氢、电堆、双极板、膜材料、催化剂、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的企业。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招大引强

  1.推进产业链精准招商。充分发挥我市锂矿、钴盐、镍盐、锂盐、萤石等细分领域优势特色,围绕孚能科技、耀能新能源、腾远钴业、江西佳纳、中科锂业、石磊集团、中氟化学等龙头企业,积极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重点围绕正极、负极、隔膜、铝塑膜、固态电解质、锂电铜箔等产业链断点和短板领域,靶向招引头部企业,逐步形成“龙头带动”“链式聚集”的全产业链发展态势。充分利用我市萤石、岩盐资源,紧盯行业头部企业、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和细分领域高成长性企业,重点引进电子级氟化物、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制造项目,推动氟盐新材料产业与锂电新能源产业联动配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赣州发投集团,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2.推进重大项目高效建设。树牢“项目为王”理念,不断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强化对储备的拟建和在建重大项目的调度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持续扩大先进产能。用好用足市级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产业链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赣州发投集团,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强化创新突破

  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突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基础研究、前沿创新。切实发挥好孚能科技、耀能新能源、腾远钴业、江西佳纳、石磊集团、中氟化学等龙头企业作用,积极鼓励推动其联合有关机构组建锂电、氟盐等细分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及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4.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依托江西理工大学在锂电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在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导电剂、高功率电池、电池回收与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基础和工程技术研究,为企业提供材料试验验证、计量测试、性能评价、检测认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江西理工大学,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强化集群发展

  5.加强布局引导。结合我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的原则,优化锂电、氟盐产业布局,锂电产业以赣州经开区、赣县区、龙南市为主阵地,带动大余县、会昌县、宁都县、信丰县、定南县、全南县、崇义县等地,布局锂盐、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锂电池回收等项目,建设锂电产业配套基地,着力打造在国内有竞争力的锂电新能源先进制造业集群;氟盐产业以会昌县为主阵地,带动兴国县、全南县及瑞金市、石城县、龙南市等地,布局萤石开采加工、氢氟酸、电子级氟化物、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等项目,培育氟盐新材料产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6.加强企业梯次培育。结合锂电、氟盐等产业发展特色,优选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占有率高的行业种子企业建立储备库,在政策上倾斜支持,在融资、内部建设、产品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帮扶,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领航企业,鼓励龙头企业进行产业链上下游垂直整合,持续做大做强。深入推进企业“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加快龙头骨干企业上市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

  7.有序推进产能提升。引导锂电产业链企业合理建设产能规模,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推动落后企业、无效产能市场出清。杜绝招商恶性竞争,各地政府不得违规为新能源产业投资项目提供税收、资源、土地等优惠条件,防范盲目投资、无序发展、政府债务风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构建产业生态

  8.提升关键资源供给能力。按照“矿配应用端、优先中高端、完善产业链”发展思路,坚持“全市一盘棋”原则,加强锂、萤石等关键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不断探明和夯实“家底”。坚持矿产资源高水平、高标准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形成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矿山布局,确保优势资源可持续合理开发,有序扩大市内锂、萤石供给,促进资源集聚,发挥资源压舱石作用,保障供应、稳定价格。〔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赣州发投集团,各有关县(市、区)政府〕

  9.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相关园区、企业按照绿色园区、工厂、产品等标准,打造绿色园区,创建绿色工厂,生产绿色产品。推动园区和企业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设施,控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加强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制造,促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降低回收利用难度,推动生产过程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减量,提升环境保护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10.数字化融合赋能。深化数字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分步骤开展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普查和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探索,推动企业结合基础实际提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11.推进综合利用打造南方“城市矿山”。鼓励现有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帮助更多企业通过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促进废旧动力电池无害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引进符合环保政策要求和保障稳定回收渠道的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头部企业,在赣州建设高水平综合利用项目,努力构建全国重要的退役动力电池资源交易交割区域中心,提升我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12.优化产业人才供给。落实市新时代人才实施意见,在锂电新能源产业链关键领域,给予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支持。强化校企合作,加快产业人才培育。围绕耀能新能源、孚能科技、腾远钴业等龙头企业人才需求,引导成立锂电产学研联盟,推动市内本科、高职、中职院校、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长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开设定向培养班。龙头企业定期派出业务骨干到学校参与人才培养,学校将实训课程拓展到企业生产一线,引导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人才到本地企业实习和就业。〔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统筹全市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各项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进我市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互联互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督促、指导各地推进产业链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政策兑现。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围绕各重点任务分别细化制定专项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充分压实责任、倾斜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项奖励政策由政策牵头单位负责解释及组织申报、兑现。

  (四)强化金融服务。加强政银企对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重点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利用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引导基金、氟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市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工信通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采用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并优化资本结构。支持企业通过挂牌上市、发行债券等形式到资本市场融资。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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