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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深圳穗丰因解散纠纷起诉公司下属公司, 二审维持原判

发布更新时间:2023-11-0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云南省高院于2023年8月1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9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深圳穗丰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观点网讯:11月9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下属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深圳市穗丰投资有限公司因公司解散纠纷,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公司下属公司中建穗丰为被告。

  6月16日,中建穗丰收到大理中院送达的(2022)云29民初4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经一审判决,大理中院驳回原告深圳穗丰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深圳穗丰负担。

  深圳穗丰因不服大理中院作出的(2022)云29民初480号《民事判决书》,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2023年7月5日,中建穗丰收到大理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深圳穗丰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深圳穗丰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云南省高院于2023年8月1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9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深圳穗丰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告称,本案已经二审终结,维持原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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