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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支持公积金付新房首付

发布更新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条款;放宽异地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观点网讯:11月1日获悉,云南省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意见稿指出,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其中包括:

  (一)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玉溪市辖区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取消“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单身缴存职工住房租赁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已婚缴存职工住房租赁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计算租金”的规定;养育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住房自住的,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限额按现行规定额度标准上浮30%确定,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提取限额按现行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可选择按季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

  (三)优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条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即可申请办理;每次提取金额按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前12个月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本息合计金额提取。

  (四)放宽异地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到玉溪市辖区外购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所购建房的所在地为户籍地或就业地”的限制。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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