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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购新建商住房最高补贴3万元

发布更新时间:2023-09-1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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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9月2日(含)至2024年3月31日(含),在武清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且在2024年3月31日(含)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的,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含

  观点网讯:9月19日消息,天津市武清区日前发布《武清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办法》。具体如下:

  自2023年9月2日(含)至2024年3月31日(含),在武清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且在2024年3月31日(含)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的,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含)。发放购房补贴以元为单位,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9月1日(含)之前网签的新建商品住宅,9月1日后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再次销售时,该房屋的购房人不享受补贴。开发企业在销售以上房屋时,应书面告知购房人。

  过往报道,同日,天津市静海区发布实施《天津市静海区购房补贴政策》。

  2023年9月18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在静海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1%给子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

  同时,天津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9月19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通知》表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或非限购区域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相应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据9月9日消息,天津西青区方面提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给予最高不超过4万元购房补贴。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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