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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县:9月20日起取消住房限售

发布更新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根据新政,9月20日起,闽侯县调整房地产政策,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凡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观点网讯:9月20日,福州市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楼市新政,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

  根据新政,自9月20日起,闽侯县调整房地产政策,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一、凡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二、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与该通知不一致的规定,以该通知为准。

  另外,9月11日,福州市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福州市五城区执行近七年的“限购令”正式宣布取消。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受限制。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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