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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最高给予合同成交额1.2%补贴

发布更新时间:2023-08-0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金华市公告,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

  观点网讯:7月31日,浙江金华市政府发布公告,对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购房人,实行购房分类补贴政策。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具体的补贴政策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2%给予补贴;90-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按合同成交金额0.8%给予补贴。市区范围包括婺城区、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全域。

  此前执行的购房补贴政策为不论面积大小,均按合同成交金额1%给予补贴。本轮补贴标准对于面积段进行细化分类,更有助于精准施策,加大对于刚性需求的补贴力度。

  同时此前购房补贴政策已经多次延续,本应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的购房补贴政策先是延续至2023年3月31日截止,后又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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