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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更新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计划与批次

  经市教育局批复、省教育厅备案的2023年赣县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为9850人(不含师范定向类),其中普通高中5850人、中职学校4000人。(一)普通高中2023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分以下六个批次:提前批(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特色生);第一批(赣县中学南校区和赣县中学北校区统招生、均衡生);第二批(赣县中学西校区弘毅班);第三批(赣县中学南校区和赣县中学北校区统招生、均衡生);第四批(赣县中学西校区统招生);第五批(赣县中学西校区特长生);第六批(赣县实验学校统招生、特长生及面向区外招生)。全区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5850人,各批次计划和相应招生学校如下:1.提前批:40名。该计划用于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特色生录取我区考生。2.第一批:2000名。其中:赣县中学南校区1000名(统招生700名、均衡生300名);赣县中学北校区1000名(统招生700名、均衡生300名)。3.第二批:300名。该计划用于赣县中学西校区弘毅班招生,其中统招生150名、均衡生150名。4.第三批:1800名,其中:赣县中学南校区900名(统招生300名、均衡生600名);赣县中学北校区900名(统招生300名、均衡生600名)。5.第四批:860名该计划用于赣县中学西校区统招生录取。6.第五批:100名该计划用于赣县中学西校区特长生招生。7.第六批:750名,用于赣县实验学校(民办)统招生、特长生及面向区外招生。其中:该校用于区内统招275名、特长生招生400名、面向全市其它县(市、区)招生75名。(二)中职学校区内中职学校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1.赣县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1600名。该校可招生的12个专业为: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专业计划招生100人;模具制造技术专业计划招生100人;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计划招生100人;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计划招生100人;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计划招生100人;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计划招生150人;计算机应用专业计划招生350人;电子商务专业计划招生150人;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50人;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计划招生50人;中餐烹饪专业计划招生150人;幼儿保育专业计划招生200人;2.赣州前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1200名。该校可招生的14个专业为:增材制造技术应用专业,计划招生100人;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计划招生50人;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计划招生50人;汽车电子技术应用专业,计划招生50人;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00人;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00人;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00人;大数据技术应用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50人;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00人;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00人;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00人;现代通信技术应用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00人;幼儿保育专业(中高职一体化) ,计划招生100人;计算机应用专业(中高职一体化),计划招生100人。3.赣州科兴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1200名。该校可招生的8个专业为: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200人;幼儿保育专业(中高职一体化)(新专业) ,计划招生100人;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00人;大数据技术应用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200人;计算机应用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00人;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200人;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50人;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新专业),计划招生150人;

  二、录取办法(一)普通高中根据录取批次和各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网上录取。末位同分者,取语数外总分高者;语数外总分相同时,取理化总分高分者;理化总分相同时,取政史地生总分高者。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参加下一批次的划线录取。无赣县区外招生资质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在赣县区外报考并参加考试的考生。1.提前批预录取对已填报“赣创计划”特色生志愿的考生,由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进行预录取和公示。2.第一批录取(1)根据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主,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已填报“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第一批统招生志愿的考生同时划线录取,并结合考生志愿,按相对均衡统筹分配原则,分别录取至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就读。(2)对已填报“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第一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含自动放弃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根据各校第一批均衡招生计划分校划线录取,并结合考生志愿、相对均衡统筹原则,分别录取至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就读。3.第二批“弘毅班”录取对已填报赣县中学西校区弘毅班志愿,且在第一批未被录取的,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并签订《赣县中学西校区弘毅班就读协议》。4.第三批录取(1)录取填报了第三批统招生志愿的考生对已填报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的考生分别划线录取,并结合考生志愿、相对均衡统筹原则,分别录取至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就读。(2)录取填报了第三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对已填报第三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根据各校该批均衡招生计划分校划线录取。5.第四批录取(1)录取填报了第四批统招生志愿的考生对已填报赣县中学西校区的考生划线录取。同时,对第三批未被录取,且符合调剂条件的上线考生统筹录取到赣县中学西校区。(2)第四批划定录取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按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补录。6.第五批录取赣县中学西校区特长生招生工作,按《赣县中学西校区2023年特长生招生方案》执行。特长生录取由考生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考试,根据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招生方案录取。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赣市教基字〔2009〕40号文件执行。7.第六批录取对已填报赣县实验学校的考生划线录取,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8.均衡生计划(1)我区有均衡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为: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赣县中学西校区“弘毅班”。(2)将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赣县中学西校区的统招计划分别划出一定比例的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分配计算公式详见附件)。在各校同批次均衡线平均线的基础上,下降50分作为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本校考生填报的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将严格从全区填报了均衡生志愿且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录。(3)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均衡生资格审查由所在学校严格把关认定,并实行三级负责制(班主任、招考专干、校长);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各初中的均衡生计划指标计算方法如下:(1)某初中均衡生计划指标数=系数×某初中本届九年级学生学籍在册人数。(2)均衡生计划系数=均衡生计划÷全区本届九年级学生学籍在册人数。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成整数。面向农村小规模初中学校的均衡生招生计划比例为全区计算比例系数的1.2倍。各校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详见附件。(二)中职学校在毕业升学指导工作基础上,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区教科体局5月2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赣县区2023年中职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中高职长学制一体化培养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且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三、录取顺序及工作安排

  录取工作从7月初开始,具体安排如下(根据全市相关工作进度,录取时间将作相应调整并公告):

  1.提前批录取

  7月3日前,对已填报“赣创计划”特色生志愿的考生,由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按《2023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规定录取。

  2.第一批录取

  (1)7月3日前,对填报了“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第一批统招生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

  (2)7月12日前,对填报了第一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含自动放弃提前批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根据各校均衡招生计划分校划线录取。同时对定向师范生进行递补录取并公示。

  3.第二批录取

  7月15日前:对填报了第二批“弘毅班”统招生、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含自动放弃提前批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

  4.第三批录取

  (1)7月18日前,对填报了“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第三批统招生(含自动放弃提前批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

  (2)7月20日前,对填报了第三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含自动放弃提前批定向师范生预录取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

  5.第四批录取

  7月25日前,对填报了笫四批统招生志愿的考生进行划线录取。同时对提前批定向师范生进行正式录取。

  6.第五批录取

  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进行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和艺体特长生录取。

  7.第六批录取

  7月30日前,对填报了赣县实验学校(民办)的考生分别进行划线录取。

  四、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

  8月31日前,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名;2023年全区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含)以内。

  2.新生注册时间

  9月5日前,招生学校根据新生报名名单在网上注册。并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补录。

  3.网上审验注册时间

  9月8日—12日,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在网上审验新生注册名单。

  4.报批时间

  9月15日前,根据新生网上注册、审核名单报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赣州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新生录取名单,建立电子学籍。

  五、有关要求

  1.规范宣传管理。要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要规范做好《中招指南》发布和招生宣传预审工作,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宣传资料一律不得对外发布。要关注倾向苗头,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要创新指导服务,通过公开信、宣传栏、宣传单、问答须知、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帮助考生和家长了解政策,科学合理选择升学学校。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报考条件等,按时、谨慎、自主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另行通知)。跨县(市、区)录取就读的学生,入校报到时须与招生学校签订高招优惠政策告知承诺书。

  2.规范服务管理。各初中学校要完善密码发放程序,及时打印考生初始密码,确保发放有记录、有签名,严禁扣留或更改考生登录密码。志愿填报期间,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开放学校机房供需要的考生使用,方便考生上网自主填报、查询、修改、提交志愿。学校和老师有宣传、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的义务和职责,但须注意方式方法,在宣传时做到公正客观,在指导时耐心细致不带偏见,避免误会与误解。要设身处地帮助解答考生的疑难问题,指导考生根据平时成绩和兴趣爱好选报志愿,引导考生合理分流,不得诱导误导考生。严禁干涉限制甚至威胁恐吓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包办、代填、篡改考生志愿。

  3.规范录取管理。各区各校须严格遵循录取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批次、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执行。严禁提前承诺招生和私订协议招生;严禁争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与傍听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和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有偿招生和委托中介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和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面向县区招生的学校,新生入校报到时须组织新生签订影响享受高招优惠政策告知承诺书。秋季开学时,各高中学校要及时进行新生入学与招生录取的数据比对,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信息一一对应,不错漏一人。

  4.强化执纪问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重要内容。要把规范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列为“三个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要建立重要招生信息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健全考试招生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布举报和申诉渠道,从严核查问题线索。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及时退回,产生的后果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扣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责。

  六、咨询(举报)电话

  1.初中学考报名、考试组织、均衡资格认定、具体录取工作由赣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4437200。

  2.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管理由区教科体局教育股负责,联系电话:4437300。

  3.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特色生资格认定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联系电话:8991498。

  4.录取监督工作由区教科体局党组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电话:4488710。

  附件:赣县区2023年普通高中均衡生指标分配表.docx

  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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