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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棚户区改造年计划任务开工投资“双过半”

发布更新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州市棚户区改造年计划任务开工投资“双过半”

  我市坚持民生为先,把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出台2023—2024年城市棚改攻坚行动方案,持续推进新一轮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我市今明两年城市棚改攻坚任务为4.53万套,计划总投资348亿元,其中2023年改造3.69万套、计划投资192亿元。

  截至目前,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已开工2.40万套,开工率65.04%,完成计划投资97.6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0.86%,其中货币化安置8825户,货币化安置率36.8%,实现开工、投资任务计划“双过半”。

  为有序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我市全面摸清棚改底数,将居住条件差、改造需求紧迫的地块,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先后实施了2015—2017年、2018—2020年、2021—2023年三轮棚改“三年行动”,着力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26.77万户,其中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25.01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84万户、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0.67万户,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0.25万户。

  在推进棚改工作中,我市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坚持补偿政策公开,实行阳光征迁,多部门协调联动,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同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市级融资对接机制,将信贷支持政策落实到城市棚改攻坚项目,确保工作快速推进,让棚改群众早日“出棚进楼”。

  为让棚改群众住上安心房、精品房、舒心房,新建安置房坚持高要求规划选址、高标准建设管理、高水平设施配套,全市半数以上新建安置房小区获得省、市工程质量领域奖项,已建成的棚改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100%,棚改安置群众安居宜居,深得棚改群众支持。


责任编辑:红小豆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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