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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88万!40套住宅!赣县区长洛乡保障性租赁住房来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县区 手机阅览本文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赣县区长洛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赣县区长洛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赣县区长洛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长政字〔2023〕16号)文件及附件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赣县区长洛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县区长洛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二、建设地点:赣县区长洛乡圩镇。

  三、建设单位:赣县区长洛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87.6平方米,建筑面积1938平方米,框架结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0套。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等。

  六、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92万元,乡镇自筹296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招标事项核准等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1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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