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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通告

发布更新时间:2022-12-0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按照国家、江西省统一工作部署,我市自2020年开始组织开展了《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前瞻描绘2035年赣州城市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促进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15:00—17:30地点: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九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根据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15人。在赣州市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报送至邮箱:guihua797@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2年12月25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听证须知

  1.《规划》已于2022年10月21日在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7. 听证会参会人员请自觉落实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入场,并出示健康码绿码,保持适当间距就坐。

  特此通告。

  附件: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表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6日

  (联系人:赣州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科杨雷,邮箱:guihua797@163.com,联系电话:5559830)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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