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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土地出让、土地储备及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发布更新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10月12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土地出让、土地储备及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10月12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土地出让、土地储备及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市局党组成员张毅主持会议,局领导肖风雷、吴敏华、何理长、董耀华参加会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副科级以上干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会上,局领导肖风雷、吴敏华分别布置了土地出让、土地储备及矿产资源执法监察“三项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时限、任务分工,组织保障等,并对下一步工作的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土地出让、土地储备及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市自然资源系统中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具体行动,相关科室和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巡察监督和整改的重大意义,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进一步突出全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政治站位、政治态度、政治忠诚、政治担当。

  会议要求相关科室和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省厅对土地出让土地储备、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突出问题三项重点整治工作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上下联动、问题联治,坚定不移把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完成“三项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专班运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责,全面统筹,分管领导要多到实地督导、多听取汇报,掌握整改进展,要确保整改工作时间上、力量上有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市直牵头部门要加强与有关县(市、区)局的沟通对接,加强行业指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对结果要负责也要问责,对无具体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笼统、组织部署不力,影响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以及报送整改情况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予以通报,严重影响整改结果的要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红小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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