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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颐·师大学府项目涉嫌虚假宣传,安徽旭腾房地产被罚23.27万元

发布更新时间:2022-05-3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中国网 手机阅览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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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信息显示,2019年6月1日,安徽旭腾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利辛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签定《利辛杭颐·师大学府销售代理合同》销售代理“杭颐·师大学府”项目,合同约定“第三条2、乙方责任(1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

  中国网财经5月27日讯 信用中国(安徽)近期发布的信息显示,安徽旭腾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商品房虚假宣传,被罚23.27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2019年6月1日,安徽旭腾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利辛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签定《利辛杭颐·师大学府销售代理合同》销售代理“杭颐·师大学府”项目,合同约定“第三条2、乙方责任(1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由此产生的责任有乙方自负”。2019年7月15日“杭颐师大学府”小区动工建设,2019年8月26日开始取得《预售许可证》,建成住宅952套、商铺18间,2021年8月31日陆续交房。查证,当事人销售“杭颐·师大学府”项目时在资料展示架上摆放Y2-3118m?三房两厅两卫双阳台户型图宣传单上用蓝色标示“后期可做空中花园使用”的平台,交付后实际是门厅装饰抬高至二楼没有顶,三楼业主无法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安徽旭腾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告费用3倍32700元的罚款,决定给予当事人200000元罚款,以上两项合计232700元。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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