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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服务?官方回复来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1-09-1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物业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服务么”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立即做出了答复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物业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服务么”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立即做出了答复,现将答复详情公布如下:

       提问网友:

  客家大道铭鑫苑小区物业公司,去年在没有通过业主委员会讨论单方面提高物业费,今年9月1日起未经过业主委员会讨论,又单方面终止服务。

  去年涨价后的物业费已交至今年5月31日,6月—至今物业费物业公司未来收。

  现小区楼梯口没有路灯,小区卫生没人打扫。因本小区是楼梯房,楼梯口没有路灯非常不方面老人小孩上下楼梯,小区内有几起小孩摔倒的事例。希望领导可以帮我们解决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赣州经开区“五型”政府办 回复:

  经区房管所核查,“名鑫苑”项目是赣州世纪闽鑫家具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家具大市场”项目中的住宅部分。该项目前期物业公司为赣州闽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期为2009年7月至2016年1月;闽源物业退出小区管理后,从2016年2月起至2017年6月由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小区物业管理。

  由于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在彩生活物业公司撤场后,为保证小区及市场有正常物业管理,从2017年7月起,吉安市海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海福物业”)入驻小区进行物业服务,但双方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经核实,名鑫苑小区住宅物业费以0.4元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名鑫苑小区共有383户,至今年8月底,仅有128户按时缴纳了物业费,海福物业表示无法维持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并于8月17日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了撤场通告。

  9月6日,区房管所会同黄金岭街道前往名鑫苑小区进行现场协调。经沟通协调,海福物业表示将于9月8日恢复小区公共部分照明。

  区房管所已建议小区业主尽快向黄金岭街道提起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的申请,待业主大会成立后就小区后续物业管理问题进行决议,保障小区日常有序管理。

  回复时间2021-09-10 08:42:48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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