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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赣州市5个污染治理项目

发布更新时间:2021-08-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5个项目分别为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崇义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信丰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和上犹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3.6亿元。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环资〔2021〕565号),我市5个污染治理项目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9900万元。

  据了解,5个项目分别为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兴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崇义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信丰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和上犹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3.6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下达,将有助于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下达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责任编辑:五一

环境 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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