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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公积金转入问题,官方已回复!

发布更新时间:2021-07-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问政嘎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在赣州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咨询“关于异地公积金转入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答!

  网友: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两个问题

  1.现在赣州公积金支持异地公积金转入赣州吗

  2.在赣州买房支持异地公积金组合贷款吗

  官方回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咨询“关于异地公积金转入”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异地公积金转入问题:在赣州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2、异地公积金组合贷款问题:按照“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因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较高,已暂停办理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待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回落到85%的警戒线以下,再适时提请恢复办理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2021-07-07 11:14:55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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