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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6月30日前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沿用调整前政策

发布更新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6月30日前提交的贷款申请仍然按调整前的政策执行。同时我中心在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赣州公积金”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了“两个办法”的具体内容。7月1日(含)以后受理的贷款申请按照我市新的《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咨询公积金政策,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网友:1月份交了首付,开发商房子至今没有封顶,现在公积金政策有变,我该怎么办?

  官方回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公积金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中心在6月15日召开了新的《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管理办法》和《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两个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6月30日前提交的贷款申请仍然按调整前的政策执行。同时我中心在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赣州公积金”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了“两个办法”的具体内容。7月1日(含)以后受理的贷款申请按照我市新的《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2021-07-05 14:45:36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三五

公积金 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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