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生活资讯 » 正文

重磅!赣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发布更新时间:2020-07-2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开放范围全市符合开放条件的各公办中小学校逐步开放,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开放办法(一)学校开放基本条件。1.学校体育场馆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课外体育锻炼等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有向社会开放场地的容量和时

  开放范围

  全市符合开放条件的各公办中小学校逐步开放,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开放办法

  (一)学校开放基本条件。

  1.学校体育场馆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及课外体育锻炼等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有向社会开放场地的容量和时间段。

  2.学校体育场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责任区分办法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和处置能力。

  3.学校教学区域有较为完备的防盗、防火等安全设备和措施。体育场馆开放不影响学校设备安全及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

  4.学校有相应的监控、场地灯光照明设备,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5.学校有体育场馆设施更新、维护的经费,能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二)场馆开放时间。

  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学校的体育场馆开放应该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

  1.非寄宿制学校(校区)全年开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小时;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小时,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1小时。

  2.寄宿制学校(校区)工作日不开放,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年开放天数原则上不低于100天,每天开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小时。学校根据体育场馆实际,设置特色开放项目,采用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开放。

  具体开放时段、时长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公示。

  学校组织临时性教育教学活动或实施影响体育场馆开放安全的校园维修项目期间,可暂停对外开放,并及时在学校门口告示栏预先告示。

  (三)场馆开放对象。

  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

  学校应根据本校体育场馆的面积、设施设备的数量和开放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

  (四)场馆开放的内容。

  学校室外场地设施,如操场、球场、田径场跑道等要先行开放;室内场馆设施开放,由学校提出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地,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设施的开放人群收取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应经当地物价监管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示。

  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免费。

  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

  鼓励各县(市、区)整体统筹规划县(市、区)属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运营方式,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运营模式。

  (五)开放学校的进入方式。

  开放学校周边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学校登记备案后,在学校开放时段进出学校体育场馆健身。

  单位、社会团体应采用预约的方式,在公示开放时间段里,经学校同意后按时前往学校参加健身或比赛。

  (六)开放学校的经费扶持。

  按照分级负担、各有侧重的原则。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大学校场馆设施建设与开放的经费投入,多途径筹措经费,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条件,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开放。

  各地体育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所致场馆日常运转和设施设备维修。

  可利用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开放学校的补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场馆开放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

  开放场馆学校所收取的费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主要用于补贴设施运营等。

  同时,鼓励和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

责任编辑:八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