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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餐饮、食品等复工营业期间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

发布更新时间:2020-02-2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章贡市场监管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关于全区餐饮、食品等市场主体复工营业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位经营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章贡区广大经营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停工歇业,主动担起社会责任,自觉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共同凝聚起了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我区已连续14

  关于全区餐饮、食品等市场主体复工营业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位经营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章贡区广大经营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停工歇业,主动担起社会责任,自觉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共同凝聚起了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我区已连续14天无新增病例,治愈出院病例不断增多,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区委、区政府根据我区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上级文件精神,对疫情防控和复工营业作出了科学部署,但复工营业并不等于疫情解除,随着复工复产加速、防控阶段转变,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区外已发生多起因复工引发的聚集性疫情。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稍有放松可能导致前功尽弃、功亏一篑。因此,全区广大经营者要保持清醒认识,做到疫情防控与复工营业“两手抓 两不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牢紧绷生命安全这根弦。发展是目标,安全是前提。要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思想。复工营业前,要履行报备程序,做好防护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洗手液、红外线测温仪(体温计)等防护物资的准备,在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复工营业。容易聚集的场所暂时不放开,包括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KTV、酒吧、网吧、公共浴室、足浴店等场所。

  二、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放在第一位。

  (一)管好自己的人

  1.首先要管好自己,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会、多通风,有情况、勤报告,有症状、速就医。

  2.其次要管好员工和从业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从严把好人员招录关。①坚持优先使用本市本区人员为主的原则。②对来自湖北地区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经营场所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街)报告,并劝导其到章贡区集中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③对来自河南、浙江温州、安徽安庆和阜阳市,以及我省疫情高风险、中风险的非赣州市的县(市、区)等重点疫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经营场所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街)报告,并监督其居家隔离观察14天。④对来自全国其他地区的人员,要加强日常健康监测。⑤对计划从上述重点疫区来的员工建议暂不返岗、不来区。要随时掌握员工身体状况,了解其近期轨迹,做到返岗人员为非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

  (二)看好自己的门

  3.打印4个二维码(附后)张贴在经营(办公)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做到所有员工及进入人员微信扫码,审验通过后方可允许进入。

  4.所有员工及进入人员都必须在入口处测体温,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立即联系就近送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所有员工及进入人员都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者一律不准进入。

  (三)干好自己的事

  6.每天坚持对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原则上少用或不用空调,保障员工工作环境安全。

  7.员工需安排住宿的,每个宿舍只能住1-2人,且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

  8.各类员工食堂一律不得集中用餐、扎堆用餐,提倡错峰用餐、分散用餐。

  9.餐饮店提倡线上销售,不得堂食。

  10.药店暂停销售退烧类药物,对拟购买退烧类药物、咳嗽腹泻有关药品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11.食品店要落实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履行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义务,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无”食品。

  12.为避免因人员聚集而增加感染的风险,一律不做现场打折等促销活动。

  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广大公民、单位需要承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区餐饮、食品等市场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接受疫情预防及控制措施,避免疫情传播。对不主动申报、不遵守防控指令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扩散的,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还有可能触犯刑法。通俗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责任:

  1.民事赔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落实疫情预防及控制措施,导致员工或者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感染,给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需赔偿由此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2.行政处罚: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拒不执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3.失信惩戒:市场监管部门会将处罚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受处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会在企业经营、投融资(贷款)、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4.判处刑罚:刻意隐瞒情况,在自己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的情况下,仍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或者明知员工有上述情况而不予制止,致使病毒传播扩散,危害公共安全的,将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新冠肺炎防控的相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落实防控措施而复工营业,准许或者纵容员工“带病上岗”导致疫情扩散的,将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相信,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精准施策,有全区广大经营者的携手同心、共克时艰,我们一定能全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共同迎接春天的到来!

  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通知!餐饮、食品等复工营业期间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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