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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一天连发两道重要通知!重大项目复工开工有奖励!

发布更新时间:2020-02-2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关于对县(市、区)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防控物资奖励的通知各县(市、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蓉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为全力支持各县(市、区)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关于对县(市、区)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防控物资奖励的通知

  各县(市、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蓉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为全力支持各县(市、区)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赣市府电〔2020〕3号)精神,经研究,对县(市、区)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进行防控物资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发改委每日调度情况,对省大中型建设项目、市重点工程项目、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合计当日复工开工个数排前三位的县(市、区),分别奖励口罩3000个、2000个、1000个和84消毒液(500g/瓶)300瓶、200瓶、100瓶。

  二、根据市发改委每日调度情况,对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个数排前三位的县(市、区),分别奖励口罩3000个、2000个、1000个和84消毒液(500g/瓶)300瓶、200瓶、100瓶。

  三、各县(市、区)对市级奖励的防控物资,专项用于保障本地重大项目、规上工业企业。

  四、政策执行日期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疫情一级响应解除结束。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关于恢复全市采砂作业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用砂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9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赣市府电〔2020〕3号)文件精神,支持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开工建设,现就恢复全市采砂作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19日起,各县(市、区)恢复已批准的河道采砂区采砂作业。

  二、各县(市、区)要迅速安排力量,尽快恢复正常采砂产能,支持和充分保障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复工开工用砂供应。赣州城投集团要马上启动赣江赣州段临时应急采砂作业,优先保障市中心城区重点工程项目用砂。

  三、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重点办、市住建局等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大局,主动服务,准确掌握市中心城区砂石供需动态变化,及时调整用砂保供方案。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赣州一天连发两道重要通知!重大项目复工开工有奖励!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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