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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交通畅通!赣州连发重要通知!

发布更新时间:2020-02-1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通行管理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通行管理,做到既阻断疫情传染源,又确保交通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决执行有关规定。各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人员车辆通行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通行管理,做到既阻断疫情传染源,又确保交通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公路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依法依规加强人员车辆通行管理。要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已违法违规设置的要坚决撤销;要确保“一断三不断”,即: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

  二、务必确保交通畅通。根据职能职责,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分别负责优化确定国省道和县乡村公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城区道路的交通管控范围,切实做好保通保畅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关口前移,重点加强对赣州市外进入人员车辆的管控,对来自湖北等疫区的人员车辆予以劝返;对来自省内市外持有县以上防控应急指挥部发放的有效通行证的人员车辆,在经过必要的健康监测和免费消杀,并登记有关信息后立即放行,同时各县(市、区)要按规定为我市外出车辆出具车辆通行证(参考样式详见附件);对在市域范围内流动的人员车辆,在经过必要的健康监测和免费消杀,并登记有关信息后立即放行。特别是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不得擅自在城市主干道及区与区之间的连接道路上阻碍人员车辆通行,必须确保畅通。所有人员车辆必须积极配合当地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和免费消杀,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如因隐瞒实情引发疫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社区村庄管理。各地要下沉工作重心,切实加强村组(小区)人员车辆流动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2号)《关于坚决落实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 1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把村组(小区)管理落实落细,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地村组(小区)封闭式管理规定。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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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赣州市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

确保交通畅通!赣州连发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市直(驻市)各单位: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对于服务保障和策应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火灾防范工作,毫不松懈地抓好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坚决确保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封闭疫区、医疗物资生产(储存)企业等“三类场所” 不发生火灾,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消防安全防范纳入疫情防控大局。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生命重于泰山,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正确处理好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防范的关系,统筹抓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争分夺秒、安全平稳运行。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紧盯不放心的区域、单位和场所,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主动地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确保应急处置快速、安全、高效。

  二、坚持精准防控,突出抓好重点单位场所监管服务。当前,各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封闭疫区、医疗物资生产(储存)企业满负荷运转,其他非定点医院人流也高度汇聚,消防安全风险极高。加之,居民长期居家导致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增多,企业复产复工、春运返程高峰即将到来,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务必要紧盯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抓紧抓细抓实特殊时期的火灾防控工作。一 是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的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封闭疫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精干力量上门指导服务,特别是要压实内部的主体责任,加强用氧用电设施、物资集中区域、电气线路等安全巡查,畅通安全通道,及时消除 火灾隐患。针对防疫物资生产和仓储企业,尤其是针对生产高浓度酒精类的消毒液等易燃易爆企业,要一厂一策排查隐患,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落实。二是严密防范居民住宅火灾。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和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安全取暖防范宣传提示,在走访调查、电话巡查时叮嘱注意消防安全,并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活动(“灶前清、走道清、阳 台清”,家里离人做到“关电、关气、关火”),保持疏散通道、楼梯间、消防车通道畅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做好企业 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将安全作为复产复工的前提和基础,相关业务部门要早部署、早介入,靠前提供服务指导,避免企业带病开工。要突出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开工复产关键时期必须在岗履责,盯守现场,重要岗位技术人员要在岗在位,切实强化自主管理、排查隐患、消除风险。

  三、创新方法手段,确保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质效。针对辖区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封闭疫区、医疗物资生产(储存)企业等重点单位场所,要组织卫生健康、工信、消防救援等部门,在做好检查人员个人防护的基础上,主动上门逐一排查, 切实掌握底数、摸清情况,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迅速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釆取视频、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远程指导、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单位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对发热门诊、住院处、ICU病房等重 点防疫区域以及配电房、临时消毒间等重点部位和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针对其他单位场所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的大型综合体、商业街 区、文化娱乐场所等,要釆取远程监督指导和现场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值班值守,并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和群防群治力量,打一场疫情防控和火灾防控的人民战争。

  四、紧贴当前实际,加大针对性消防宣传力度。结合当前医疗机构人员密集、群众居家时间长、节后返城复工潮等实际, 找准风险点,把握时间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各类媒体媒介,加强用电用火用气、规范酒精的储存 和使用、打通“生命通道”等针对性安全提示;特别要针对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特别是人群高度聚集、医疗物资集中囤积等特殊情况,及时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医疗物资生产(储存)企业每日利用班前会、早点名 等时机开展消防培训和警示提醒,下班前提示关闭电源、清理 杂物,教育引导职工掌握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等基本常识和技能。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确保交通畅通!赣州连发重要通知!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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