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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

发布更新时间:2019-10-3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也是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赣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也是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赣州篇章的重大历史任务。近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编制的《赣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顺利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

  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遵循,结合赣州实际,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落地。《规划》与《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赣市发〔2018〕4号)相衔接,明确具体抓手和时限要求,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共八章三十节,包括重大意义、振兴基础和态势、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概括了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个方面的特点,也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规划》明确了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总体定位,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乡村振兴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努力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围绕总体目标的实现,确定了五个方面的25项量化指标,提出了包括构建乡村发展新格局、培育产业兴旺新动能、建设生态宜居新乡村、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构建治理有效新体系、共享生活富裕新生活等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围绕落实全市乡村振兴“十六大行动”,规划具体分解落实了农业综合能力提升、农业转型升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65项重大工程和17项重大计划,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建设载体、具体举措等,以体现规划的针对性、务实性和可操作性。规划同时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引领、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坚持项目推进、强化人才支撑、开展督查考核等七个方面对抓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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