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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第一批公租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摇号顺利举行

发布更新时间:2019-04-0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竞争力,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字〔2017〕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的通知》(赣市人住字

  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竞争力,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字〔2017〕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工作的通知》(赣市人住字〔2018〕4号)等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市中心城区2019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摇号于3月30日上午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举行,此次摇号由赣南公证处现场公证,并在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新闻媒体、摇号代表的监督下完成。

赣州市第一批公租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摇号顺利举行

  本批次共有601户家庭递交了申请,经联合审查和张榜公示,有559户家庭符合申请条件,其中一居室387户、二居室152户、三居室20户,中签率100%。中签结果可在赣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查询。

赣州市第一批公租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摇号顺利举行

  本次配租了人才住房的用人单位(企业)应于4月8日-12日至所在的区级住建部门领取《市中心城区2019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中签通知单》,并应于5月15日前到相关的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人才住房承租资格。本次摇号后,尚有一居室(单间)1546套、三居室33套,共计1579套房源纳入下批次公租房定向人才配租。

赣州市第一批公租房定向用于人才配租摇号顺利举行

  目前,人才住房的申请已实行常态化受理。市中心城区配租的人才住房,承租人仅需缴纳50%的房屋租金,用人单位(企业)及所属财政各承担25%的租金,缓解了各领域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的住房压力,并留得安心、住得放心。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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