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国内房产要闻 » 正文

西安商品房价格调控权划归住建局负责,9月新房涨幅全国第十

发布更新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陕西省西安市发改委向住建局移交房价调控权限。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26日发布通告称,依据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政策要求及房价调控职责,经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商品住房价格调控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根据通告,为便于

  陕西省西安市发改委向住建局移交房价调控权限。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26日发布通告称,依据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政策要求及房价调控职责,经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商品住房价格调控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

  根据通告,为便于企业进行申报,原发改委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申报通道即日起关闭,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受理请向市住建局市场处具体咨询办理(市住建局办公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300-9号A座,联系方式:029-87617730)。

  而此前已受理的项目申报件,由西安市发改委整体按项目移交至市住建局,企业不再另行申报。

  此外,西安市发改委已公示的商品住房项目价格信息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来源: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今年6月,在西安连续6个月成为新房价格同比涨幅最大的城市后,西安市提高限购门槛,扩大限购范围。

  6月20日,陕西省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收紧限购政策。《通知》显示,在西安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10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9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9月份西安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8%,涨幅排名位列前十,相比8月份1.1%的涨幅出现小幅回落。



 

责任编辑:八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