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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赣州多地将开展人工增雨

发布更新时间:2025-01-0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广播电视台综合 手机阅览本文

  当前全市天干物燥,久晴无雨

  森林火险等级维持在高度危险级别

  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减救灾委办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赣州市林业局

  联合发布紧急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

  日前,赣州多地发布公告

  将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

  赣县区

  为缓解干旱、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赣州市赣县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决定于2025年1月8日起择机在赣县全区范围内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8日-1月25日;

  二、作业地点:全区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BL-1A型56毫米增雨火箭弹;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工作要求:作业期间,请作业区域内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警戒区,对降雨天气敏感行业要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赣县区人影中心(梅林镇教育路1号区气象局内)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赣县区人影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特此公告!

  赣县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4437015,

  手机:13320076593

  赣州市赣县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南康区

  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农业抗旱和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赣州市南康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于2025年1月8日起,开展以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农业抗旱和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8日-1月31日;

  二、作业地点:全区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BL-1A型56毫米增雨火箭弹;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故障弹药处理: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应第一时间与赣州市南康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或气象局)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或气象局)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会昌县

  为缓解近期旱情和降低森林火险等级,会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准备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31日择机在会昌全县范围内,采用火箭和地面发生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应第一时间与会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5618969)或会昌县公安局(110)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会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会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全南县

  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保障农业生产、改善空气质量,全南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于2025年1月7日至1月31日择机在全南全县各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的催化剂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请第一时间与全南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2608121)或全南县公安局(110)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全南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全南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大余县

  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增加土壤墒情,助力水库增蓄,经大余县人民政府批准,大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准备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31日择机在大余全县范围内,采用火箭和地面发生器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应第一时间与大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或公安局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处理。

  大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8715877

  大余县公安局:110

  特此公告!

  大余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上犹县

  按照目前做好森林防灭火、改善空气污染等需求和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上犹县人影中心将于1月8日至1月31日择机在全县范围内,采用火箭弹和碘化银地面发生器协同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作业期间,请作业区域内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警戒区,对降雨天气敏感行业要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 上犹县人影中心或公安局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 上犹县人影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上犹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8542897

  公安局:110

  上犹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龙南市

  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农业抗旱和改善空气质量,龙南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于2025年1月7日至1月31日择机在龙南全市范围内,采用增雨火箭作业系统和碘化银地面发生器等作业装备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维护好现场,同时第一时间与龙南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3520679)联系,由龙南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特此公告。

  龙南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兴国县

  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农业抗旱、水库蓄增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于2024年12月25日起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

  二、作业范围:全县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采用BL-1A型56毫米增雨火箭弹、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故障弹药处理:广大居民如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县气象局)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技术人员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赖福崇

  联系电话:0797-5300682/13576700990

  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宁都县

  为缓解高温干旱,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改善空气质量,宁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决定于2025年1月8日起至1月25日择机在宁都全县范围内,采用增雨火箭弹和碘化银地面发生器协同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作业期间,请作业区域内乡镇政府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警戒区,对降雨天气敏感行业要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宁都县人影中心(梅江镇博生西路31号县气象局内)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宁都县人影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电话:0797-6832423

  手机:13870005389

  特此公告!

  宁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瑞金市

  为缓解近期旱情和降低森林火险等级,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31日,瑞金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在全市各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的催化剂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应第一时间与瑞金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电话:0797-2507312)或公安局(电话:110)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瑞金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瑞金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崇义县

  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农业抗旱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崇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于2025年1月8日起,开展以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农业抗旱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25日;

  二、作业范围:全县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采用BL-1A型56毫米增雨火箭弹、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故障弹药处理:广大居民如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崇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县气象局)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崇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技术人员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昌雄;

  联系电话:

  0797—3812186/15270706750

  崇义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7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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