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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允许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直付首付款

发布更新时间:2024-12-2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秦皇岛市发布通知,允许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直付首付款,以减轻购房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观点网讯:12月27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旨在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结合秦皇岛市实际情况,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的具体条件、频次、额度、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该通知适用于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楼盘需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缴存职工在支付首付款中的自筹资金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夫妻双方可办理一次提取业务,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与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件、认购协议、自筹资金缴款收据及转账凭证等。办理流程涉及缴存职工到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开具申请确认书、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步骤。市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账户。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其他事项,如首付款金额变动后不再受理申请、实行首办负责制和台账管理制度、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后需退回提取金额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责和业务限制。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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