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国内房产要闻 » 正文

成都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政策

发布更新时间:2024-10-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根据通知,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均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同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老年父母如符合投靠条件,也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观点网讯:10月15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根据通知,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均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同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老年父母如符合投靠条件,也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责任编辑:十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