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国内房产要闻 » 正文

成都:支持商业性个人房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更新时间:2024-10-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即日起成都市民可申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商转公”贷款。

  观点网讯:10月1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即日起成都市民可申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即“商转公”贷款。

  根据新办法,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缴存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两次;在本市只有一套住房,对应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设立其他抵押、居住权等。


责任编辑:十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