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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50万元

发布更新时间:2024-10-1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10月1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其他六个部门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通知,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住宅同样享受此优惠。这些政策叠加后最高贷款

  观点网讯:10月1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外发布。

  其中,在青岛市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青岛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购买青岛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上述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此外,对符合青年人才一次性安家费发放条件的博士、分别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发放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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