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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提至100万元 逐步实现现房销售

发布更新时间:2024-10-0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青海省海东市发布《实施方案》,23条措施促房地产市场稳定,2024年10月实施至2025年底。核心措施包括控制商品房建设、优化土地供应、提高建设质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观点网讯:10月4日,青海省海东市发布《海东市落实“一城一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旨在通过23条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该方案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商品房建设的严格控制,优化土地供应,提高建设质量,并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特别指出,对于商品房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区,将暂停商住用地供应。此外,商品房预售条件将更为严格,预售许可证的形象进度需达到外立面完成,以逐步实现现房销售。

  为鼓励购房,海东市对河湟新区、乐都区、平安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根据购房面积提供1万元至2万元的补贴。同时,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于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在最高基础上增加20万元。

  此外,租房群体的公积金提取额度及频次也将提高,多子女家庭租赁自主住房的,每增加一名未成年子女,租房提取限额在每年9180元的基础上增加3060元,提取频次由按年提取调整为可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性提取。

  新参加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收入稳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得到优化,购房家庭在购房县区、河湟新区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或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进行转让手续或已形成实质性出售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首套房认定。

  对于二套以上房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确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相应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不得低于二套住房。

  《实施方案》还鼓励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结合国庆黄金周,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重点景区景点、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文艺演出、现场有奖销售、农特产品展销等活动,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度。国庆节结束后至年底,将持续开展推介活动,如送房下乡、送房进单位等形式。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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