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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赣州蓉江新区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实施方案来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4-08-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手机阅览本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设赣州蓉江新区建筑业企业

  总部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4〕61号

  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建设赣州蓉江新区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建设赣州蓉江新区

  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3〕17号)“支持赣州蓉江新区建设建筑业企业总部”有关要求,加快赣州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业企业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形成全产业链集成区、龙头企业集聚区、本土企业孵化区、银企合作样板区、政务服务示范区“五区合一”的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以下简称“总部基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总部基地建筑业产业链企业数量稳步增加、结构持续优化、集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建筑业企业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环境更趋完善。入驻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企业达40家及以上,其中2024年完成入驻5家及以上,2025年完成入驻10家及以上,2026年完成入驻25家及以上,2027年建筑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用地保障。结合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做好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选址,为入驻基地企业提供科研、办公等用地,依照有关规定与详细规划合理、灵活组织土地供应和开辟绿色通道,分别出让、分割办证,出台总部基地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举措的责任单位均包含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加大产业链企业招引力度。整体推进重大项目招引工作,专项招引施工、监理、检测类头部企业、造价咨询类企业总部,规划设计、勘察、测绘类企业总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

  (三)支持总部基地企业承接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总部基地企业承接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行业内项目,鼓励政府采购选择总部基地企业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四)打造建筑业企业综合服务专区。结合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在总部基地设立建筑业企业政务服务专区,为总部基地企业办理落户、资质申请或迁入等手续提供绿色通道服务,落实助企纾困各类优惠政策;为总部基地企业承接工程项目提供主动审批服务定制方案。〔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五)打造总部基地银企合作样板区。设立总部基地建筑业企业发展基金,为总部基地的建筑业企业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难题。引导金融机构入驻总部基地,充分利用政银企线下对接、线上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切实降低总部基地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防范总部基地企业金融风险,强化金融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六)打造建筑业人才培育基地。引导有建筑产业工人培训资质的企业入驻基地,建立总部基地建筑业产业工人培训机制,成立建筑业总部基地产学研促进会,探索基地人才培养于基地企业用的模式,为总部基地企业提供人才后备保障。支持总部基地内开展建筑业企业人才职称评定,总部基地企业年薪(税前)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高层次建筑业行业人才,可在我市提级享受更高一级的人才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人才住房、交通等方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七)支持总部基地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引导建筑业总部基地建筑业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推动行业升级发展,引导基地内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建各类企业技术中心。指导做好各项成果引进转化工作,服务企业申报省级以上相关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八)建立总部基地法务支撑体系。组建总部基地建筑业法律服务中心,公安、法院、检察院加强协作配合,提供法治保障。通过成立建筑业警企联控服务中心、建筑业检察服务联系点、开展建筑业巡回审判等,构建“一站式”受理、专业化办案的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建筑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总部基地建筑业企业法律问题直通车,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并分析总部基地企业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协调处置总部基地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组建赣州蓉江新区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市住建局、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由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专班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工作专班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每年年中和年末,各成员单位要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支持赣州蓉江新区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靠前服务,聚焦政策变化、企业诉求热点问题,各司其职,持续深入推进总部基地建设工作。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工作联动,密切协调会商,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新格局。要积极参加工作专班会议,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营造建筑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持续提升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影响力,形成近悦远来的总部经济新环境。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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