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国内房产要闻 » 正文

南昌: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首套首付调至15%

发布更新时间:2024-06-0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取消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观点网讯:6月4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布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取消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优化该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县区(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成员可向拟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或授权委托他人查询名下成套住房套数,并获取查询结果。

  上述意见,自6月2日发文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十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