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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支持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

发布更新时间:2024-05-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5月7日,云南省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提出,支持缴存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

  观点网讯:据微信公众号“德宏政务”消息,5月7日,云南省德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提出,支持缴存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商业银行有未结清的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贷款月还本息额。

  另据了解,上述通知自2024年5月20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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