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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2024年起放宽“商转公”条件至拥有不超二套房的职工家庭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据绍兴发布,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将“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放宽至家庭名下拥有不超过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具体以区、县不动产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申请条件保持不变。

  观点网讯:12月27日,据绍兴发布,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将“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放宽至家庭名下拥有不超过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具体以区、县不动产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申请条件保持不变。

  此前11月23日,绍兴地区商业贷款可以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绍兴市发布的《绍兴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商贷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民众可以采取“先结清商贷,再办理商转公贷款”“以商转公贷款直接抵冲商贷”两种方式进行。

  《实施细则》提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且仅为该套住房设定了抵押权,无其他担保、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根据《实施细则》,首轮申请面向唯一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后续将视资金情况逐步放开申请条件。同时,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总额不得超出原商贷剩余金额(取万元以上整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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